什 么 是 工 會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》第一章第二條指出工會是職工自愿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,也是代表職工的利益,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的組織。
工 會 的 作 用 有 哪 些
?工會的基本職責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,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,協調勞動關系,維護企業職工勞動權益。
?工會在日常工作中密切聯系職工,聽取和反映職工的意見及要求,關心職工生活,幫助職工解決困難,全心全意為職工服務。
?工會可以幫助和指導職工與企業等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,這樣一來可以防止員工上當受騙,二來在今后工會可以起到監督勞動合同執行情況的作用,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利益。
?若遇到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,工會幫助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,參與勞動爭議的調解工作。
?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職工勞動合同,應當事先通知工會,工會來分析用人單位的決定是否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,這樣可以避免職工因為不懂法吃虧。同時,用人單位處分職工,工會認為用人單位的決定或處罰不適當,工會有權提出意見。
?工會會不定期組織和開展一些教育培訓和文體活動,讓職工在日常的工作中得到適當的休息及放松,豐富職工的精神生活。
?工會會在特定的節假日為工會會員們發放節日福利,除此之外,員工生病住院、婚喪嫁娶、生日和部分家庭困難的職工,工會都會給予關心和慰問。
劃重點!
綜上所述,工會是聯系職工與企業的橋梁,是二者磨合中的“潤滑劑”,是職工權益的維護者。
工 會 委 員 的 組 成
按照《工會法》的規定,職工人數200人以上的企業、事業單位的工會可以設置專職的工會主席。基層工會具備法人條件,依法取得社團法人資格,工會主席為法定代表人。
?工會基層組織的會員大會和會員代表大會,每年至少召開一次,工會會員人數在100人以下的基層工會則是召開會員大會。
?工會的主席、副主席、工會基層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有會員大會選舉產生,且會員大會可以撤換或罷免其所選舉的工會委員會組成人員。
?工會基層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每屆的任期3年至5年,具體任期由會員大會決定。任期屆滿,工會應當如期召開會議,進行換屆選舉。
目 前 長 江 文 明 館 經 營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工 會 委 員 會 的 成 員 有
?
工會主席及法定代表人、
女職工委員會主任
張肖雯
生活委員、
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
鄧樹慶
組織委員、
經費審查委員會委員
余志信
文體委員、
經費審查委員會委員
姚琦
宣傳委員、
女職工委員會委員
魏子裕
工 會 會 員 有 哪 些 權 利
?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。會員可以參與工會委員的選舉投票,也可以成為工會委員的備選人。
?對工會工作進行監督,提出意見和建議,要求撤換或者罷免不稱職的工會工作人員。
?對國家和社會生活問題及本單位工作提出批評與建議,要求工會組織向有關方面如實反映。
?在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,要求工會給予保護。
?享受工會提供的文化、教育、體育、旅游、療休養、互助保障、生活救助、法律服務、就業服務等優惠待遇和工會給予的各種獎勵與福利。
?在工會會議和工會媒體上,參加關于工會工作和職工關心問題的討論。
工 會 會 員 有 哪 些 義 務
?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,學習政治、經濟、文化、法律、科學、技術和工會基本知識等。
?積極參加民主管理,努力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,立足本職崗位建功立業。
?遵守憲法和法律,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,恪守社會公德、職業道德、家庭美德、個人品德,遵守勞動紀律。
?正確處理國家、集體、個人三者利益關系,向危害國家、社會利益的行為作斗爭。
?維護中國工人階級和工會組織的團結統一,發揚階級友愛,搞好互助互濟。
?遵守工會章程,執行工會決議,積極參加工會活動,按月交納會費。